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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赌场收堂金 三庄家被重罚
【发布日期:2012-07-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颜敏珊】
    晚报讯  因暴利驱使,三男子合谋出资进行设赌堂聚众赌博,从中抽取5%“堂金”,短短10多天,三人就收取20万元的堂金,仙游法院近日判决这三人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2年和1年9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4.5万、3万不等。
    据介绍,家住仙游枫亭的蔡秋宝、付亮仁、林届水(化名)三人,平时好吃懒做,可整天做着发财梦。2011年9月的一天,三人在枫亭斗北村附近喝酒时再次提到如何做生意,其中蔡秋宝提议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不但可聚人气还可发财,于是三人在9月29日至10月10日期间,在仙游县枫亭镇斗北村过水龙眼树下和顶木大埕等处开设赌场,供来自郊尾、莆田、枫亭、泉港等地的参赌人员,用扑克牌以“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按照庄家赢钱数的5%收取堂金,期间共收取堂金20万元。蔡秋宝分得8万,付亮仁、林届水分别分得6万。另据了解,蔡秋宝曾犯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付亮仁、林届水都曾犯故意伤害罪,最终法院依据情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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