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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检察院成立法律宣传服务队
【发布日期:2012-07-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明尾 林金华】

    晚报讯  近日,秀屿区检察院成立“法律宣传服务队”,突破以往宣教活动局限于讲课、考试等传统方式,以及改善范围窄、影响小的欠缺,切实更新宣教理念,根据受教育人员的不同身份,分别采取侧重点不同的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不断增强检察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法律宣传服务队”让检察文化“进社区、入企业、下乡镇、进机关、入校园” ,在社区设立法律宣传栏,建立检民联络体系;与企业工会联合成立“法律服务之家”,定期播放法律宣传短片,提供法律咨询;下乡送温暖,保证入村入户,主动到村民家中进行法律宣传,了解群众所需;在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机关单位确立联络员制度,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保质保量;建立起送法入校园的宣传平台,已在月塘中学和秀屿区实验小学分别设置了法制副校长共两名并由该院干警兼任。同时,建立警示教育展室,并将 “检察开放日”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不定期请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指导、监督检察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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