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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售过期饮料 业主被罚5000元
【发布日期:2012-08-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郑云林 蒋雄捷)近日,仙游某中学小卖部的个体业主李某因违法经销食品,不仅被当地工商部门没收过期的饮料13瓶,还被罚款5000元。
    据悉,郊尾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盖尾镇某中学内由李某经营的“仙游县某中学食堂”内的小卖部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食杂店正在对外营业,现场货架上摆放有各种预包装食品。李某不在场,由店长林某陪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食杂店的冰柜内发现有待售的“百事可乐”汽水饮料13瓶已过期,且无法提供上述两种预包装食品的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
    经调查,李某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却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所执法人员当即对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警告。12天后,执法人员再次“光临”时,李某未售出的“百事可乐”汽水饮料已过期十多天,被当场查扣。
    李某经营过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该局遂依法对李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对其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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