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外围的大厅用来经营录像放映,里面的小室用来自个儿吃住,如此经营住所“不分家”,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17日上午,凤凰山派出所联合消防、街道办事处等,对位于南门单面街的一家录像厅进行了查处。 记者跟随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后看到,该录像厅处于某幢楼的三层,其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均在同一楼层,外围的大厅经营着录像放映,里面的两间小室则用来当做厨房和住所,整个空间显得狭小而又拥挤。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该录像厅经营场所和住所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在同一空间内。未设置消防通道及应急照明标志,没有任何消防设施。该幢大楼住户多,这样的场所一旦火灾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