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一分钱》中的温馨画面在凤凰山派出所辖区中上演,不过,这次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的不是1分钱而是4700多元钱。 6月17日傍晚,在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经营餐饮的贵州男子刘某,牵着刚从幼儿园刚放学的幼子小刘兴高采烈地散步回家。当走到凤凰山街道胜利南街一酒店路口时,眼尖的小刘远远便望见了落在不远处地上的黑色钱包,便挣脱了父亲的手,跑过来捡起钱包。小刘得意地举着钱包使劲地朝父亲挥手,说道:“爸爸,爸爸,我捡到钱包了,我们交给警察叔叔,好不好?”起初,刘某只是笑着应答,并不在意,以为只是别人不要的扔了的钱包,但当他接过手,才发现包还挺新的,而且还有点沉,匆忙打开钱包查看了一下,发现包内有一叠现金、身份证、驾驶证及数张会员卡等证件。眼见四周无人,天色也渐渐地暗下来,刘某心想失主现在肯定担心地四处寻找,并急匆匆地带着儿子赶到了凤凰山派出所,将钱包交到民警的手中。 值班民警立即根据钱包中的身份证,联系了失主林某。原来,林某从老家埭头镇驾车来城厢区凤凰山街道一酒店周边洽谈业务,不料,上车期间不小心将插在后面口袋的钱包掉落地上。18时许,当他发现钱包不见时,误以为遗落在埭头老家,便急匆匆地驾车准备赶回家中。当车行至秀屿区笏石镇时,突然接到民警的电话便匆忙掉头往凤凰山派出所赶去。 19时许,失主林某从民警手中拿回了钱包,当他听说是刘某父子捡到钱包时,当即找民警要了刘某的手机号码,赞扬了刘先生父子拾金不昧的精神并表达了感激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