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商务局原局长二审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6-06-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近日,由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商务局原局长林志鹏贪污、受贿一案,已由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处林志鹏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黄凡 苏静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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