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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一民警受贿7万获刑22个月
【发布日期:2016-06-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李金春 陈飞鹏)近日,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仙游县公安局民警蔡国忠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蔡国忠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仙游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蔡国忠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3000元;又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伙同他人违背事实和法律,将自身查禁犯罪活动职责所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他人作为立功线索,故意使罪重的人受到较轻的追诉,并收受贿赂款人民币5000元,其行为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分别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鉴于被告人蔡国忠投案后部分认罪,且能部分退赃,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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