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防止社矫期间违规
【发布日期:2017-06-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晓露 谢宇】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特殊身份,黄石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着重强调普法教育力度,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机会,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普法教育。
      近期,黄石司法所开展交通法规专项学习教育,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条文进行阐述,明确了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的数种情况,对安全驾驶相关事宜也进行了告知,敦促社区矫正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出行安全。同时,在本次集体学习时,以书面形式加上口头教育对相关内容进行双重告知确认,强调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另外,该所针对目前所内因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罪名在我所执行社区矫正的9名对象进行集中,对这部分人员进行交通法规的强化教育,告知其在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的情况下严禁驾驶机动车。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