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一校车核载19人却运载28人
【发布日期:2017-09-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郑海燕 林建滨)新学期开学近两周,交通安全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为从源头上杜绝交通安全隐患,9月6日,仙游县交警大队枫亭中队在路面盘查时,查获一起校车超载案,涉事司机被记14分,罚款2200元。
  9月6日16时25分,枫亭中队组织民警对辖区路段的校车进行路面盘查,当巡查到243县道九社路段时,发现枫亭辰风幼儿园一部中型专用校车接送学生放学回家。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对其进行检查。当民警打开车门时发现车内承载学生26人,加上车上一个随车老师和驾驶员共计28人,但是该中型专用校车核定载客人数19人,属于严重超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同时,民警当场对驾驶员资质和车辆手续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校车驾驶员高某于2013年8月26日起获得校车准驾资格,但是该校车随车未放置校车标牌。随后,辰风幼儿园提供一本专用校车标牌,但是该标牌上标注的驾驶人为郑某,与所查获的驾驶人高某不相符。针对该校车存在的严重超载、未随车携带校车标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高某做出了2200元罚款,一次性记14分的处罚决定,同时将车上的26名儿童安全送达。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