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伯英 丽丽) 因朋友借钱不还,21岁的何某报警称“讨钱被人殴打了”,民警赶到现场处理的时候,发现何某吸毒。最终,何某钱没“讨着”,自己反而被拘。 今年21岁的何某,于2013年因盗窃被秀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4年因盗窃被荔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5年因寻衅滋事被秀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然而,生性不老实的何某,即便多次进宫仍不知悔改,更玩起了毒品。 近日,何某因朋友林某借了1000元迟迟不还,在电话中讨要无果的情况下,跑到林某经营的玻璃店里讨钱,不料却被林某殴打。何某报警求助,想让民警出面帮忙。东峤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向何某及林某的妻子了解情况,答非所问、神情恍惚的何某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即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过尿液检测,证实何某吸食了冰毒。何某交代称,自己当天下午与妻子吵架后心情抑郁,回家路上刚好遇见毒友,便求赠了一点冰毒带回家吸食。最终,何某因吸毒被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3天、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