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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一村干部受贿获刑
【发布日期:2017-09-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李金春 通讯员 魏金凤】
晚报讯  近日,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仙游县度尾镇霞溪村委会原村民主任曾星煌涉嫌受贿罪一案,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曾星煌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经查,被告人曾星煌身为基层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6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曾星煌能自首,且全部退赃,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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