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赵劲松 苏顺福)几根烧火用的杉枝木,因突然不知去向,结果引发妯娌之间的矛盾,并升级为火拼。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据了解,钟山镇鸣和村已经78岁的雷某和70岁的陈某系妯娌关系。前不久,陈某在接孙女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现她之前从山上捡回来放置在路上的几株杉枝不见了。经过询问得知,这些柴火是被她大嫂雷某拿走的。陈某来到大嫂雷某家中质问雷某为什么没有经她同意私自拿走自己的杉枝,质问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发生争吵并产生肢体冲突。稍微年轻的陈某把雷某推倒并牢牢地按压在地上,并大腿用力跪压在雷某的胸膛上。邻居张某听到雷某的呼救声赶了过来,雷某在张某的拉架下离开,但自己的肋骨被陈某压断了几根。雷某当下报了警,经鉴定雷某的右侧肋骨骨折6根,左侧肋骨骨折7根,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