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15时许,警方根据群众报警在秀屿区月塘镇砺山村村道查处一起单方交通事故。原来该交通事故中,酒后自摔的王某波酒精含量竟达到368mg/100ml,为秀屿警方查处的最高记录。 当天下午有人报案称在事故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辆电动车撞上路边绿化带,旁边也有一个人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警方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结果发现为单方交通事故。警方便采取酒精检测措施,经检测王向波血样酒精含量高达368mg/100ml。 据悉,肇事人王某波,男,38岁,河南省商丘市人,平时在秀屿做装修外墙工人。事发当天与人小聚,免不了要喝酒。平时喜欢白酒的他,一个人竟喝下两瓶北京“牛栏山”。宴席散了之后,他还骑着电动车离开,结果发生了本起事故。 年关已至,各种宴席聚会少不了,警方在此还是那句老套话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