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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落马官员周建华:曾拒前妻弟做生意帮忙请求
【发布日期:2014-12-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摘自《南方都市报》】

    无论是在南昌任市委宣传部长,还是在新余市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华的名气都没有如今那么大。   
    没有过于戏剧化的官场经历,也提供不了多少八卦谈资。与十八大后反腐风暴中落马的官员相比,厅级官员周建华,甚至算不上一只“老虎”,但却一度成为落马官员中名声最大的一个。
    在互联网上,他是冒死举报副国级领导、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而遭受迫害的反腐斗士;在法院判决书里,他是笑纳千万贿金,索贿无度的贪腐官员。两个相去甚远的形象,或者说双重身份的糅杂,呈现出一个复杂的周建华。

 

平步青云

 

    1955年生的周建华来自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亲是军工企业的工人,母亲则在居委会工作了整整40年。周建华16岁当工人,20岁参军,后来凭着好学上进考上大学。1983年,还在读大学的周建华与女友姚敏建结婚,岳父是时任南昌市副市长姚熙仲。
    1984年大学毕业后,颇具才气的周建华进入南昌市一个区党校任教,并在短短半年后成为区委常委、副区长。此后,周建华平步青云,一路晋升,在先后任职西湖区委书记、东湖区委书记后,官升至副厅级,先后任南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部长等实权部门的一把手,一度被视为江西的“政坛明星”。
    在周建华前妻的弟弟姚勇强眼里,周建华早期为官时,对家人的要求很严。周建华拉得一手小提琴,姚勇强自幼向周建华学琴,两人又一起当过兵,情同手足。姚勇强曾一度想下海做生意,请时任西湖区委书记的周建华帮忙,却被周建华一句“你要搞就去别处搞,不要在我的管辖范围内搞”顶了回去。
    让姚勇强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姚的同事请周建华把一名亲属的户口从景德镇转到南昌。事成之后,同事想送个花瓶给周建华,也被拒绝。同事只好给姚勇强打电话,但最终姚也没能将花瓶送出去。
    在被“双规”后,周建华也曾在一份悔过书中提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有清白做官、干净做事的自我要求。”
    周建华还提及,前岳父姚熙仲是一位南下干部,曾任南昌市纪委书记,常提醒告诫他“要有‘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自律要求”。

 

仕途拐点

 

    但49岁这年,周建华迎来了他政治仕途的拐点。
    2004年,周建华从省会南昌平调至江西最小的地级市新余,任市委副书记。一名熟悉周建华的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当时周建华对自己仕途的设想是,到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地级市担任市长,再继续往上升,但希望落空。
    据南都记者多方了解,影响周建华未能提拔的原因之一,可能与一封举报信有关。正是2004年,一封反映周建华包养情人、滥用职权的控告信举报至中纪委,被中纪委批转江西省纪委调查核实。
    不过,也有江西官场人士分析,举报信在周建华调任新余后才批转下来,而且,周所就任的市委副书记排名靠前,客观而言,周建华到新余后,仕途上升仍有机会。
    事实上,到2006年换届时,新余市长出现空缺,周建华确实迎来了一次好机会。在组织部门考察市长候选人时,他和新余市委另一位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都成为竞争人选。
    周建华在与律师会见时,曾谈及这一段经历。周称:“当时,主要的议论集中在我们三个人身上。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主动向市委书记提出,我去市政协(任政协主席)。但是我们另外一个(市委)副书记到年龄了,他想留在新余当政协主席,觉得我是他的竞争对手,所以不久就有诬告匿名信写到省纪委。”
    随后,江西省纪委成立信访调查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何外界不得而知,但最后,周建华既没能当上市长,也没当上政协主席,而是到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当党组书记。这一仕途转折很明显,在周建华自己看来,也相当于退居二线。
    2008年5月起,周建华担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官至正厅级,直至4年后案发。
    熟悉新余官场的一名老干部告诉南都记者,实际上,时任新余市委书记本来已经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华能担任这一职务,是市委书记主动提出了“让位”,“有很大的安抚意味”。

 

失意之后

    江西官场人士说,周建华在经历仕途失意后,心态发生变化,才有了后来的转变。如果说为官早期他曾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在调任新余后,他对自己也完全懈怠了下来。
    江西省高院对周建华作出的二审判决书显示,周建华至少收受了23人的贿金,多数受贿均是周建华在新余任职期间发生,受贿数额占涉案总额的90%以上。
    周建华在悔过书上也曾写道:“到了人大之后,我认为人大主任是二线职务,权力不大,工作不多,就应该养养身体,享受生活。”
    多名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在周建华落马前的最后几年,上班时间他经常早上10点才到单位,作为人大常委会主任,有时甚至连人大常委会都不参加。
    在一位新余市人大退休老干部的眼里,周建华最大的爱好是遛狗、喝茶。为了便于喝茶,周建华将单位房的车库改成了茶室。新余北湖公园湖边的人大接待室也被周建华据为个人使用,被外界称为“周公馆”。“周公馆”用于会友品茶,里面可以看电影、唱K,很多商人也借着以茶会友的名头结交周建华。
    新余市人大的李洪(化名)曾在周建华的手下工作,两人颇为熟悉,“周老板将哥们义气带到了官场”。
    李洪说,周建华喜欢别人叫他“周老板”,经常在公众场合戴墨镜、叼烟斗,手端一个茶壶,爱抽烟喝茶,不太符合官员的形象。
    除了仕途失意,李洪认为,周建华受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里要花钱的人太多。
    据南都记者了解,2005年,周建华与原配姚敏建离婚,4年后与小自己17岁的梁某再婚。周建华离婚和再婚的消息,新余绝大多数官员都不知道,周建华也未向组织汇报。而周建华的第二任妻子梁某,实际上就是2004年对周建华的控告信中提及的周建华的情人。
    不过,周建华离婚后并未与前妻姚敏建断绝往来,加上儿子去英国读书、回国后的求职就业等费用,经济负担沉重。
    敏遂立即“献上”170万元现金。2009年,周建华又表示与前妻的关系处不好,老是吵架,付敏就出主意让姚敏建去上海陪女儿读书,周说没钱买房,付敏就又“供奉”了150万元现金。

 

官场矛盾

 

    周建华的同僚认为,尽管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周建华并没有太多官场的圆滑世故。相反,他脾气火爆,经常公开数落其他领导的工作不足,在新余工作期间得罪的人不在少数。
    “教训人的时候不留情面,脸色很可怕。”作为他的前小舅子,姚勇强又尊重他又惧怕他。
    前妻姚敏建也承认周建华的脾气不好,容易急躁,且心高气傲,说话也是直来直去,有什么就说什么,因此经常被姚敏建开玩笑说“当过炮兵爱放炮”。“这也是他在官场得罪很多人的原因。”姚敏建分析。
    在周建华的眼里,举报时任新余市委书记李安泽一事是其被“迫害”的导火索。南都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周建华被查之前,他与李安泽之间的矛盾在新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2011年换届,江西省组织部门督查换届纪律,也发现新余领导班子存在不协调的情况。
    在新余官员间流传的一个细节是:有一次,周建华因不满市里安排行政中心奠基的时间没有通知他,与李安泽一起吃早饭时,当着所有班子成员的面放话:“明天不能开工,如果开工,我就去省里告你。”
    周建华在与律师会见时也谈及这一细节。周称,吃早饭时,他只是要求这一笔财政预算需要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才能使用。之后,政协主席来做他的工作,搞得他“起了火”,跟对方说,“明天上午你们坚持要开工,明天下午我就到省委告你们去。”
  但多年前,周建华与李安泽的关系并非如此剑拔弩张,甚至还有几年的“蜜月期”。两人都曾在南昌工作,李安泽曾是南昌市地税局局长,周建华是南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官职在李之上。
    周建华也对律师说,最开始他俩关系是比较好的,“他到新余来工作,我也很支持他。”
    在李洪的记忆中,两人的矛盾缘起于两件事。一是,新余人大五年一次的换届,周建华向组织部门提出了人大常委会非公企业家的候选名单,李安泽认为这些企业没有名气,没有通过;二是,新余市要新建行政中心,但工程没有让周建华负责,而是交给了时任新余市政协主席,这让周感觉失了面子,认为李安泽故意针对他。
    据新余市人大一名内部人士透露,周建华曾公开与李安泽抬杠唱反调,一是要求人大办公楼单独选址另建,此事因人大的几位副主任一致反对而流产;二是市委提名需提交人大通过的人选,若提名对象不去周建华那里汇报工作、联络感情的话,人大就会迟迟不研究表决通过。据了解,在周案中,由于被迫“烧香进贡”而受到处分的有10多人。
    20 11年年底,在两人矛盾公开化之后,李洪曾经找周建华谈过一次,劝其收敛。但周建华强硬回应:“我要死,他也死,他有人,我也有人。”
    周建华出事之后,不免让人觉得这句话吹牛的成分居多;但随着今年8月底李安泽也被中纪委带走,又让人感慨周建华的一语成谶。而引发两人矛盾的新余行政中心最终也停建烂尾。

 

监所生活

 

    2012年5月31日,在江西省纪委调查结束后,周建华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关押在江西德安看守所,后又转至宜春看守所。作为一个正厅级的嫌疑人,看守所里的周建华也显得与众不同。
    李某某只是与周建华在同一监区同时呆过两天,但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叫“老周”的人。因为“老周”很喜欢看电视,每天晚上都会看新闻,“跟我们说新闻里的领导他都认识。”
    郭某则是周建华在看守所里最好的朋友,与周建华相处了四五个月。郭某说,周建华经常会用信纸、烟盒写点材料,甚至连墙上贴的菜单纸都撕下来用背面写,一般写完后都夹在书里,也不给其他人看,只是有一次晚上,同仓的人起来上厕所时,看到他在写申诉状。平时周也会看看书,因为热爱养生,他喜欢看《易经》和《黄帝内经》。
    纪委对周建华案的通报中有一项是与人通奸,周建华也承认曾先后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但身陷囹圄的周建华对现任妻子表现出强烈的依恋。2012年10月的一个上午,周建华曾在看守所里为妻子梁某谱了两首歌,一度边唱边哭。
    南都记者辗转看到周建华在看守所里写给妻子梁某的信。其中写道:“心爱:席慕蓉(容)的《一棵开花的树》是你经常在我面前背诵的,今天每当我读起这首诗都心如刀绞,我才领悟了对不起心爱,我把这首诗谱了曲,送给你。歌曲名叫《思念》。”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周建华千辛万苦托人从看守所捎给妻子的信,梁某一眼未看就烧掉了。
    看守所里的周建华,对妻子梁某的态度一无所知,他经常喊梁某的名字,对前妻姚敏建的评价则是性格比较好强,在一起总是吵架。不过,在悔过书里,周建华也提到对不起姚敏建,称其是贤内助,在其从政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曾经多次提醒他不要与挖铁矿的、做生意的打交道,如今很后悔没有听进去她的劝告。
    前妻姚敏建则从去年起一直为周建华“伸冤”。她对前夫的评价很高:“绝不是贪官,也不是庸官。”
    这让外界也不免唏嘘:周建华心里想的、念的都是年轻的现任妻子,但一直为他奔波、“伸冤”却是曾经被他抛弃的前妻。

 

收钱原则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面对检方对其受贿上千万元的指控,周建华一直坚称自己只拿到五六十万元的“人情往来”。
    周建华在与律师会见时,也自认为人还是比较正,收钱坚持几条原则:第一,不收班子不团结的人的钱;第二,看不惯的人的钱不收;第三,数额大的不收。“一般都是关系比较好的中层干部就收了。”  

    不过法院二审判决书显示,周建华近年来收钱的胃口非常大。最大一笔受贿款项来自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付敏。付敏曾付170万元用于周建华为妻子梁某购买一栋别墅、150万元用于为前妻在上海购房。此外,付敏还前后给了350万和100万给周建华炒股,共计770万元。付敏甚至称,“后来我都不想送了,我给他的已经够多了。”
    判决书上,还有三位证人的证言显示,2011年7月,曹某汇给周建华的妻子梁某50万元。为了防止风险,周建华让梁某写了一张借条给曹某。但在2011年12月上旬,周建华被“双规”前夕,周建华找到曹某,说省纪委正在查他,他要将钱还给曹某,并要走了借条。但他同时交待曹某,等调查结束后,再把50万还给自己。
    据南都记者观察,周建华的百度百科词条在2014年6月之前,只有简单的几句介绍,称其“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6月14日,苏荣落马之后,周建华的百度词条已经非常丰富,2014年6月30日的词条上称其“因全国政协前副主席、前江西省委书记苏荣贪污腐败案而受到关注。
    如今二审已判决,周建华的人生还能不能再像百度词条一样被重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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