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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能人”帮人端上“铁饭碗”
非法领取工资百余万
【发布日期:2016-01-29】 【来源:摘自《检察日报》】 【阅读:次】【作者:】

    2014年甘肃省陇南市检察院在查处本市文县一起农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案件时,得到了这样一条线索:某包工头通过县农机监理局长蔡中华,把妻子弄成了公办教师,领着财政工资。
    顺着这条线索,侦查人员调取了相关工作分配文件,发现被举报女教师的工作分配文件在文县人事局根本查不到,相同文号的文件是其他事项。由此,揭开了文县教育局一桩令人震惊的“假教师”案。目前,该案被告人已上诉,二审正在进行中。

 

系统漏洞  可以安插关系户

 


    地处甘川两省交界处的甘肃省文县,是一个风景如画的小县,54岁的蔡中华,是文县农机监理局的局长。蔡中华虽然只是农牧局下属一个二级局的局长,一名股级干部,相貌普通,头发花白,说话还有些口吃,可他却是文县小有名气的“能人”。
    农机监理局的事都是蔡中华说了算,消息灵通的蔡中华捕捉到一个信息:文县教育局有安插人的机会。
    2011年11月的一天,蔡中华约了任于洲、刘继成、李文平3人到自己的茶室商谈了一件事:安排一些“自己人”当老师,当财政供养人员。
    按照县财政局给财政供养人员拨付工资的程序,先要由县编办审核人员和工资数额,后人事局再审核,最后由财政局行财股审核并加注意见。由于文县教育系统人数众多,所以规定教育系统工资由教育局自行录入,自行修改,然后把数据导入财政系统,财政局行财股审核工资总额,只要工资总额和人员总数没有变化,一般都能顺利通过。
    漏洞就出在这个“工资总额”上。每年教育系统都会通过人事主管部门招录一些教师,分配到偏远的农村学校。总有一部分人因种种原因向教育局提出辞职,造成了教师队伍人员流失。但教育局并没有把人员减少的情况及时、主动地上报人事、财政主管部门,已辞职离岗的教师工资仍按月足额拨付。这无人领取的工资使一些人蠢蠢欲动。
    任于洲是县人事局工改办主任,负责对新分配人员办理工资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定级、新调入人员工资确定、新建或更新工资档案等工作审核。刘继成是县教育局人事股长,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
    李文平是教育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主任,负责教师工资的审核上报。李文平清楚地知道,蔡中华让他们3人去,是因为要办成这件事,他们3个缺一不可。大家都有需要解决工作的亲属,他们抱着“国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心态开始了“合作”。那时,李文平提醒到,这件事瞒不了教育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全平,拉他加入的事由刘继成来办。

 

安排19人 其中11人转正

 


    商谈达成共识,各自有了分工:任于洲弄来人事局空白文件,商量制作假文件;刘继成通过人事股进入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李文平负责工资的录入上报。为了避开现任人事和教育局长任期,特别把假文件的时间提前到2007年和2010年。
    望着围着电脑忙碌着的3人,蔡中华说:“你们三个看着把事儿弄好,弄得正规些。”刘继成操作电脑,李文平和任于洲在一旁指导,一会儿功夫,一份县人事局关于13名教师分配的文件就新鲜出炉了,其中包含蔡中华侄女、任于洲弟媳、李文平儿子、刘继成外甥和侄儿、张全平女儿、教育局长杜兴林之妹。后来,蔡中华等人如法炮制了包括杜兴林妻妹、张全平外甥女等6人的文县人事局分配文件。
    文件报到教育局长杜兴林那儿,杜兴林没有问分配文件来源,只是安排李文平、刘继成办好这些人的工资手续,李文平、张全平将假文件中的19人录入教师工资系统,并填写文县教育局工资拨付审核单上报编办,李文平拿编办审核通过的工资拨付单到人事局工改办任于洲处审核,又将编办和工改办审核过的工资拨付审核单报文县财政局审核。顶着离职教师的缺额,人员总额和工资总额都与往常没什么不同,就这样他们得手了。
    分配到各农村学校的“自己人”不一定非要去上班,领取工资也不是最终目的,重要的是一辈子被财政供养,这项重任要由任于洲来完成。2011年12月,这19名教师中已有11人被任于洲采用掺杂、夹带的方式完成转正定级审批手续。2011年11月至2014年8月,上述19名“分配”教师,共非法领取了国家财政工资117.84万元。其中,李文平以其儿子名义非法领取工资7.4万元,张全平以其女儿名义非法领取工资2.56万元。
    2014年9月,甘肃省陇南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检察长高连城亲自挂帅,动用3个县检察院力量,历时4个月突破此案,共追回赃款122.49万元。
    2015年5月15日,受甘肃省陇南市检察院指定,甘肃省康县检察院依法对蔡中华、任于洲、刘继成、李文平、张全平、杜兴林等人提起公诉。
    同年11月6日,康县法院一审分别以被告人蔡中华犯贪污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李文平犯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任于洲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刘继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张全平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杜兴林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蔡中华、刘继成不服,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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