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本报以《未开封白酒内有昆虫》为题,报道了仙游度尾镇屏山村村民郑长仙购买一箱绵竹大曲酒,发现其中一瓶白酒,尚未开封,酒瓶内却有一只大昆虫尸体,引起市民对该品牌白酒质量卫生的质疑。该情况见报后引起仙游工商部门和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的关注,经有关部门调查此事,发现村民所购的白酒均是假冒绵竹酒。此事报道后,仙游县工商局也对仙游酒类市场进行大检查,近日仙游枫亭工商所又查获一批假酒,不过此次假酒被人换上另一假酒商标,将“绵竹大曲”变成了“绿竹大曲”。 据介绍,工商部门对发现的假冒“绵竹大曲”白酒一律进行下架没收处理。近日枫亭工商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酒类市场进行检查时,在该镇的下街陈某食杂店内发现,店内有标有“绿竹大曲”白酒400多瓶,经现场查明,这些白酒也是假冒的。原来这批酒是陈某向厦门市某酿酒有限公司采购39箱(12瓶/箱)计468瓶、标有“绿竹大曲”字样的白酒,货值1170元,上述白酒瓶身标签及纸箱均标有“绿竹大曲厦门市某酿酒有限公司 ”等字样,其“绿竹大曲”字形与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绵竹大曲”字形极其相似。陈某购后欲以每箱30元价格卖出,但至案发之日止,陈某尚未售出这批白酒,便被执法人员当场查扣。 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属“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的行为。工商部门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468瓶“绿竹大曲”白酒,并处以罚款3000元。工商部门表示,市场出售的白酒,如果有浑浊状或是无任何生产日期、生产批次,那就是假酒,希望市民遇到类似白酒,千万不可用来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