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多收费 乘客提异议
【发布日期:2012-03-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小路】
近日,从福州来莆田办事的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他当晚从南门凤凰百货打的前往位于延寿路的凤凰酒楼,到达目的地付款后,经过理论,的士司机才把多收的钱还给他。而且,对方为他提供的不是的士专用发票,而是客运定额发票,对此行为,李先生提出质疑。 据李先生介绍,因生意所需他于近日来到莆田出差。当晚8:20左右,他从位于农贸市场附近的凤凰百货准备前往位于延寿路的凤凰酒楼办事。当时,他上了一辆车号为闽BT63XX的的士。到达目的地时,其的士上的计价表显示为8.2元。而李先生给了的士司机一张20元的钞票,对方只找给他10元钱。当即,李先生提出异议:计价8.2元,加上燃油附加费1元是 9.2元的车费,怎么就找我10元钱呢? “经过经论,的士司机找了我8毛钱,而且态度很不友善。” 李先生告诉记者,几毛钱是小事,可的士司机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让他很不满意。随即,李先生要求的士司机提供发票,对方给他一张客运定额发票,而不是的士专用发票。“司机口气生硬说他只有这种发票,我却质疑打的给客运发票行吗?”在采访中,李先生一再表示,的士作为城市文明的窗口,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如果的士司机不按表计费,故意多收乘客的车费,等到乘客提意见了才退还,这也是一种有损城市形象的行为。 针对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与该的士所属的市福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一工作人员说:“我们向有关部门领的就是这种客运定额发票,上面也盖有税务印章,所以与的士专用发票是一样的。至于司机多收车费,乘客可向我们投诉,我们将加强对司机行为的监管。”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说,如果司机不按表计费,而且强行多收乘客车费,一经查实,将受到执法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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