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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撒漏泥沙 业主车倒人摔伤向物业索赔遭拒
【发布日期:2012-04-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由于小区道路上的地砖下陷成坑,且不少沙子撒落在坑里,业主骑电动车带着朋友外出时轮子陷入坑中,造成车倒人摔,朋友被摔成左手骨折。为此,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小区道路维修及保洁的义务,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然而遭拒。


       路面损坏存隐患


    日前,家住城南一小区的业主方女士来电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上述问题。接诉后,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只见小区3号楼房下的道路已经下陷并形成一个椭圆形的坑,因为逢下雨天,坑里还有积水。在这条道路上,还堆放着沙子,造成路面很滑。“小区才交付使用不到一年,路面就下陷了并形成隐患,一些业主还把装修用的沙子堆在路面,现有人在坑里摔伤了,业主还不管管这些事。”一路过的大娘对记者说,一到下雨天,这里就积水成坑,且路面因为撒漏着沙子显得泥泞且滑,摩托车驶过这儿,一不小心就会摔倒,为此,业主已向物业反映过,但道路一直得不到维修并保洁。
    自己的朋友因乘坐自己的电动车而受伤,一谈起此事,居住在2号楼的方女士还心怀愧疚。3月19日晚上8时许,方女士的朋友吴小姐来到方女士家玩。当晚9:30分左右,方女士用电动车送吴小姐出去。当电动车行到3号楼房下面时,电动车的前轮陷入该坑,由于坑里堆积着沙子,还来不及刹车,电动车已经倒在地上,方女士和吴小姐也摔在地上,方女士的腿部被擦破一层皮,而吴小姐的左手摔伤,痛得几乎站立不稳。随后,方女士赶紧和丈夫送吴小姐前往医院救治,经拍片诊断吴小姐的左手轻微骨折,医生为其打了石膏。


        业主索赔无果


     “我朋友坐我的车摔倒受伤,她虽然不怪我,但我心里很过意不去,当然得为她付医疗费,20天过去了,她的左手还没有康复,医生说还要再休息半个月才能上班,我认为这损失物业也得承担。”方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她回到小区仔细想想,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小区道路路面下陷成坑,而且里面堆积着沙子,由此导致电动车经过时倒地。此后,方女士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协商索赔事宜,但索赔无果。
       在采访中,记者电话联系了在乡下老家疗伤的吴小姐,她说事发当晚的确是因电动车陷入坑中才摔倒的,而她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业主的管家,对小区道路具有维护、保洁等义务,正是由于物业没有及时修复下陷的路面,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我摔成皮外伤就算了,我朋友摔成骨折了,我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她相应的营养费及误工费,可说什么他们都不肯答应。”谈到这,方女士很气愤。


       物业应承担责任


    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因为小区正处于装修阶段,不少业主雇货车运装修材料进小区,导致部分路面超负荷而下陷。“等大部分业主装修好了,我们才能修复路面,不过我们将通知相关业主清走堆在道路上的沙子,而且也将加强路面保洁工作。”该负责人还说,方女士的电动车的摔倒造成人受伤,完全是她不小心造成的,因此,物业公司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一陈姓律师分析说,物业公司作为业主的管家平常应对小区公共场所的道路进行巡查,定期检查,在发现道路损坏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设立提醒标志,并及时进行修复。
    而按照有关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该案中,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及时发现道路损坏并维修道路的义务,致使方女士的电动车摔倒人受伤,因此,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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