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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竟“翻脸不认货”
花3700元购苹果机,使用三天出现问题,工商多次调解陷僵局,最终经指证,店家才承认事实并予以退货
【发布日期:2012-06-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花了3700元买了一部苹果手机,第三天就出现问题,当我们要求换货遭拒后,我持着相关票据向工商部门投诉,商家竟一口咬定他们没有出售这部手机。”日前,家住涵江区的林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由于商家的不诚信致使工商部门先后三次调解陷入僵局,这让他不胜烦恼。

 

使用三天手机就出现问题


    今年,林先生的儿子小林打算把自己的国产手机换成苹果机,由于小林平常工作忙,便决定让自己的好朋友帮他选购一部苹果机。林先生告诉记者,4月20日上午,小林的朋友来到位于涵江辖区的一家手机店,帮他购买了一部价值3700元的白色苹果手机。当时,商家给小林的朋友一个指定的银行帐户,让其把3700元款额汇入帐户。同时,他们还为小林的朋友开具了一张收款收据,并写了一张纸条,其内容大意为:如果手机没有磨损,七天内有质量问题包换。
    随后,朋友把包装完好的手机送到小林手中,轻触屏幕,手机页面飞翔滑过,页面快速切换着,让小林兴奋不已。没想到使用三天后,手机就出现问题。“崭新的手机只有一个屏幕画面,不能打电话,也无法接听电话及发短信等等,怎么会这样呢?”林先生说:“诧异之下,我们赶紧把手机送到商家那儿,当时对方让我们把手机留下,并说将送去检测,看看是人为问题,还是机子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


商家否认该机系其所售


    约一星期后,小林的朋友再次来到该店。在销售时,商家立字为证承诺机子没有磨损,七天内有质量问题包换,因此,小林的朋友以为商家将为其换一部苹果手机。然而商家表示,其出售的苹果手机是“水货”,不能为其换货,只能“物归原主”。“在手机出现问题送到商家那儿一星期后,他们既没有免费为我们保修,也不肯换货,而且手机是在正常使用下出现故障的,商家的不诚信行为让我很窝火。”林先生对记者说,为此,他向工商部门投诉。
    在工商部门介入协调期间,商家一口否认该苹果手机不是他们所出售的。“我向工商所提供了商家给的银行帐户单子及发票等等凭证,但对方还是不肯承认这部手机是在他们那儿买的。”林先生说,或许商家担心销售“水货”被处罚,竟然坚持“翻脸不认货”,致使先后三次协调陷入僵局。在采访期间,林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购买手机的一系列单据及一把崭新发亮的苹果手机。
    商家的如此行为让林先生愤慨无比:“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把这把不能使用的手机拿回家,做人要诚信,我们无须去污蔑商家,可明明手机是在那儿买的,商家怎么就矢口否认呢?其实我起初的要求并不高,对方只要给我换一部苹果机就行了。”


在指证下最终商家退了货


    针对林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该店老板。“我们没有卖这种手机,也不知道这是咋回事。”对方在电话中说道。
    随后,记者从涵西工商所了解到,因为商家否认该手机系其出售的,致使该所无法进行协调。“如果林先生提及的那个朋友愿意到店里指证的话,我们就可以立案处理,要求商家退货或换货。”
    5月30日上午,记者接到林先生反馈,称在该朋友的指证下,商家终于承认这把苹果机确系该店所售。经过再次协调,林先生愿意承担200元的相应费用,而商家为其退了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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