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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周转金收得合理吗?
【发布日期:2012-07-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物业向业主收取了200元的水电周转金。而每户业主都有独立的水表与电表,对物业的收费行为,业主不由提出质疑。
    6月25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她认为这个收费不合理。李女士的新房位于秀屿区一小区。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物业公司向她收取一笔200元的水电周转金。当时由于急着要装修新房,李女士没有多想就交了水电周转金。
    在入住新房后,李女士发现每户业主家的水表与电表都是独立的,要用水电业主可以自个儿交费,为什么物业还向他们收水电周转金?而物业公司给出缴纳水电周转金的理由是以防业主没有按时缴纳水电费。李女士认为:“我们入住之后,物业肯定要求每户业主按时缴纳水电费,再说以后缴纳水电费是直接交给供电、供水部门,跟物业公司完全没有关系,所以物业根本就不应收这个钱。”
    “不按时缴纳水电费就会被停用水电,受到损失的最终还是我们。”在采访中,李女士的邻居黄先生说,他们质疑物业以收水电周转金为由,把这笔资金囤积于银行。
    就此,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解释说,小区公摊部分的水电费由物业代收后交给有关部门,但是总有一些业主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齐公摊部分的水电费,物业必须先垫付一笔钱,而且物业资金不是很雄厚,只好向业主收取水电周转金。不过,这个费用只收一次,若业主要出售房屋,物业会将周转金退还给原业主。
    就该小区物业收取业主水电周转金情况,市物价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局没有批准这项收费项目。如果物业收这笔钱,有经过小区业委会的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那么就能收取,否则就属违规,业主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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