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假劣食品“流向”农村
【发布日期:2012-07-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余雄】
前,黄石工商所辖区内的黄石、北高两镇农村食杂店遍多,“小、散、低、乱”是其普遍特点,即规模小、分布散、意识低、秩序乱。因此,相关部门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应该将消费维权的力量重点放在转变农村消费者的意识、思维、观念上。监管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农村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加强辨别常见劣质食品的能力,不购买、食用劣质食品。在经营户中开展法制、信用教育,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商品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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