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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销过期食品 罚款!
【发布日期:2012-07-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方晨 燕红】
看着柜台上葡萄酒已经超过保质期了,超市的经营者黄某却未进行下架处理,反而将其混入正常的同类食品进行销售。不料,该行为却被仙游县工商局检查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4罐超过保质期的葡萄酒不仅被没收,当事人还被处以罚没款2050元。
  工商部门友情提醒,《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应该及时清理,不得再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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