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防晒霜不防晒 要求退款遭拒
【发布日期:2012-07-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我在美容院买了一瓶商家所谓的进口防晒霜,不但不防晒,还引起皮肤发红发痒。”近日,市民黄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她要求商家退款,然而遭到拒绝。
  据黄女士介绍,7月上旬的时候,她在筱塘街一家美容院做美容,当时,商家向她推荐一瓶防晒霜,并称是韩国的,质量非常好,而且价格也只有120元。黄女士每天上下班顶着炎炎烈日,为了保护好自己的皮肤,她毫不犹豫买了一瓶商家所谓的韩国防晒霜。谁知用了几次后,防晒霜不但不防晒,黄女士反而被晒得“发痒透红”。
  于是,黄女士找到美容店理论,然而商家称因黄女士有肤质问题,所以才会出现“发痒透红”情况。对于黄女士提出的退款要求,对方给予拒绝。“我认真一看,这瓶防晒霜外包装上既没有中文说明,也没有批准文号,可商家说什么也不肯退款。”在采访中,黄女士对记者说道。
  为此,记者联系了该美容院的负责人。对方说她们愿意和黄女士协商解决这件事。“我们将免费为黄女士进行几次皮肤护理作为赔偿,并给她退款。”     (晚报记者 小路)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