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强收茶水钱 投诉被强退
【发布日期:2012-08-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余雄】
    近日,来自北高镇的黄女士和家人到荔城区黄石镇某餐馆就餐。吃完饭结账时,没有点过茶水的黄女士发现,账单上竟然多出了10元茶水钱。餐馆服务员解释说:“凡来本店就餐,每桌必须点茶水,这是店规,而且已经实行了4个月了。”
    黄女士投诉到黄石工商所12315,请求工商执法人员主持公道,严惩“黑心”餐馆。执法人员对黄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黄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该餐饮在不明示、不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对顾客强行收取10元的茶水钱。执法人员责令该餐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多收黄女士的10元茶水费。执法人员还对该餐馆强制交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