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本报报道的《空调机位“鸠占鹊巢”难容忍》一文,报道了市民陈女士的新房位于延寿路一小区1号楼三层,其新房外面的配套设施空调机位被邻居占用,造成自家的空调室外机无“容身之地”。为此,陈女士和家人多次向物业反映问题,希望对方介入协调,然而对方总是敷衍塞责,致使两个月多过去了,事情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8月19日,陈女士来电向记者反馈说,按照建设单位设计,1号楼1层没有配置空调外机预留位置,而在1层业主装置空调时物业没有提醒,才使1层业主将空调外机误装在了二层的空调外机位置上,二层的业主就占用了三层的空调外机预留位置,导致陈女士家的空调外机无处安放。文章见报后,经过物业协调,一层与二层的业主各拆除了空调室外机并重新安装在其它位置上,使三层的空调外机预留位置归属陈女士家使用。“事情解决了,两个月以来闷在心中的烦恼一扫而光。”陈女士如是说道。 晚报记者 周晓露 钱碧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