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票据)
在搬进新房居住前,买了热水器及抽油烟机,原本商家承诺在送电器上门时一起带上赠品,可半个多月过去了,赠品迟迟未得到。昨日下午,遭遇此事的顾客陈女士再次来到商场追索赠品,依然无果。
商家承诺赠送刀具
陈女士的新房位于城东天通泰小区,在装修一番后她和家人准备搬进居住。今年8月21,陈女士在梅园路附近一家电器商场买了一台价值近700元的热水器,同时还有一台价值近千元的抽油烟机。让陈女士开心的是,购买电器后,商家承诺赠送厨房刀具六件套组合一个。当日,商家以赠品尚未到货为由,还给陈女士写了一张条子,上面注明公司赠品为刀具一套,并说到时上门送货时一起把赠品带到陈女士家。
商家没有一个准信
昨日下午,陈女士特地从城东乘坐路车再次来到该商场。“他们还是说赠品没来,并说到时候会通知我,可根本没有一个准信。难道为了这点赠品我要等无数个‘下一次’吗?”陈女士对记者说,她居住在城东,每次乘坐路车前来商场约需半小时的时间,而其多次向商家索要赠品,对方都以各种借口推搪。“请问商家对赠品的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约定合法有效
针对此事,市消协会的一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对赠品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有关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陈女士购买电器,商家承诺赠送刀具,这构成陈女士与商家之间的约定。这一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商家以任何借口拒绝履行赠送赠品的义务,都是违约行为,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晚报记者 小路 碧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