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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9-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市民来电:有时到餐馆吃饭,店主说发票用完了,或者说享受了打折,就不给开发票了。碰到这种情况,我们消费者要怎么办?
    市地税局:餐饮行业发票是地税部门的管理范围。在治理纳税人不开发票方面,我们一直在加大管理的力度,包括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制作了“欢迎索取有奖发票”告示牌,悬挂于经营规模较大的餐饮娱乐业场所,提醒各消费者积极索取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莆田市餐饮业税收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对餐饮业税收定额的管理。但仍有个别纳税意识淡薄的餐饮行业经营者,不依法自觉缴税,利用少开或不开发票来偷逃税。根据税法规定,不开给发票或是开票加税的规定都是违法的。我们也借此机会呼吁广大消费者,到餐馆消费的时候,要理直气壮地向经营者索取发票。碰上确实无法当场索取发票的,要保存有关消费的单据,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时向地税部门举报。地税部门对经查实不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纳税人,从严处罚,制止这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再度发生。

 

    读者来电:我是秀屿区人,一家人长期在外地务工,刚回到莆田生活,请问如何办理新农保参保登记手续?到哪里缴费?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符合参保范围的农村居民凭有效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村或乡镇农保经办窗口办理即可。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一位参保对象办理一张联名卡,参保对象凭联名卡到合作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或村代办点存入需要缴纳的资金,之后由农保机构合作银行代扣代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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