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电:我丈夫在婚前买了房子,而因感情不和我提出了离婚,遭到他的强烈反对。我看协议离婚行不通,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他得知后非常生气,说我既然要离婚就别再住他的房子,让我赶紧搬出去,并把房门换了锁。我只好提着行李临时租了个房子,租的急所以也不介意租金多少,一个月将近1200元。我不知道还要在这个房子里住多久,租金也是笔不小的支出,离婚的时候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租金损失吗? 律师: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决定了丈夫和妻子应当有福同享。对于共同居住的住房来说,所有权可以归丈夫或者妻子一方,但居住权必定是双方共同的,享有所有权的一方无法剥夺另一方的居住权。你丈夫把你赶出门,无疑是侵犯了你的居住权,他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你无法实现居住权,还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因此,在离婚时,你有权向丈夫提出要求,要么给予你居住权,要么赔偿你的租金损失。至于赔偿多少,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读者来电:我们夫妇都是农民,我要咨询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1)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2)按规定缴费参保的,年满60周岁时且未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
市民来电:我想了解网上出入境服务大厅可提供哪些服务呢? 市公安局: 网上出入境服务大厅提供业务受理和办事服务两大功能。业务受理分两大类:一是往来港澳旅游再次签注;二是往来港澳探亲再次签注。
市民来电:在旅游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请问,哪些方面属于旅游投诉范围?应该怎样投诉?投诉时效期间为多少天? 市旅游局:只要旅游者是通过我市旅行社组团出去旅游,碰到质量问题都可以投诉,旅游投诉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种:一是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二是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旅游投诉者物品破损或丢失的;三是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的;四是旅游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损害投诉者利益的;五是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