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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0-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市民来电:我是一名育龄妇,我想了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的确认条件有哪些?

    市计生委: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基本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且女孩在1976年1月1日后出生;(4)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5)本人及配偶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生育,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读者来电:三年前,有一家医疗机构提出优厚的条件聘用我丈夫,但是工作地点在外省,我觉得这对丈夫来说是个难得的发展机会,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成全他。丈夫的收入增加了很多,我们家的生活水平很快就提高了。去年12月份年,他提出了离婚,理由是长期分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我不同意,他就提起了诉讼。由于我的坚持,法院没有支持他。如今他以同样理由再次起诉,这一回,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我为此提起上诉。在等待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期间,听说他已经和另一个女人堂而皇之地以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就差领取结婚证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他就做出这样的事,我能起诉他们重婚吗?

    律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你丈夫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一要看离婚判决有没有生效,他是不是属于有配偶的人;二要看他与另一个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否属于“结婚”。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一审判决书在上诉期间并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对你和丈夫的离婚判决还没有生效,在法律意义上,你们仍然是夫妻,他仍然是有配偶的人。而重婚案件属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你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民来电:我准备外出旅游,而现在很多游客在外出旅游时,要购买当地的特色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请问,导游在行程外安排购物活动,游客有权拒绝吗?

    市旅游局: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和行程当中,要明确购物活动,包括地点和次数。除此之外,导游在行程计划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游客有权拒绝,任何旅行社和导游都不能强迫旅游者购物,如果导游违反合同,安排行程外的购物活动,游客可以提出交涉或者投诉。

 

    读者来电:请问转业士官、城镇退伍军人工作安置核准办理要有哪些条件?

    市民政局:1.转业士官、城镇退伍军人的父母有一方在中央、省属系统或市直单位部门工作的;2.易地安置的转业士官的配偶在中央、省属系统或市直单位部门工作的;3.父母或配偶所在单位性质是企业或有编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或者所在单位系统具有下属企业或有编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       晚报记者 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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