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热线帮您问
【发布日期:2012-10-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市民来电:我在校学的是护理专业,我要咨询护士首次注册办理要符合哪些条件?

    市卫生局: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读者来电: 结婚前,我自己在市区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结婚后我又和老公一起购买了新房。我们住在新房,这套老房子也一直闲置着。现在听说老房子所在的地方将重新开发,拆迁后老房子能变新房子,我当然很高兴,但听说法律上规定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了,我又有了顾虑。我想如果离婚的话,我用自己的老房子换来的新房子,也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律师: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一点没有问题。而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现在的问题是,你婚前取得的个人房产,老房子要变成相应面积的安置房,房屋的价值也必将大幅攀升。
    房屋以旧换新,发生增值,这一切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是否应当算婚后所得,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呢?关于这个问题,回答是否定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生产、经营的收入,以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的老房子在婚后一直闲置,你并没有对老房子进一步投资,也没有通过老房子谋利。在拆迁时,老房子可以换来安置房,随之增值。但是,这种增值是一种自然增值,并不是人为经营、投资的功劳,因此,它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也就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读者来电:我应聘到某金店做销售员,单位与其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月工资1600元加销售提成。该店以行业特殊为由收取了她1500元作为押金,用于“商品损坏、丢失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由于感到工资太低,我提出辞职。该店同意她辞职,但却称因劳动合同未到期押金不退还。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金店退还我押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由此可见,该店的做法是违法的,用人单位的用人风险,属于经营过程中的商业风险之一。该店以行业特殊为由,向你收取押金,实际上是将用人单位的商业风险转嫁给了劳动者。行业特殊只能通过加强日常管理来约束,不能以收取押金来制约。因此,你有权要求对方退还收取的押金。况且,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员工有过错,经济损失的赔偿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额的20%,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晚报记者 小路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