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辞职不批 工人离厂工资将分文未得?
【发布日期:2012-10-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因为下班后右手摔伤造成骨折,于是向工厂提出辞职并准备回老家休养,然而得不到批准。昨日上午,来自贵州的小林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的烦心事,称如果辞职不批其离开工厂,那么他的近两个月工资约5000元将“泡了汤”。 今年9月4日,小林来到西天尾一家鞋厂上班,在冷粘针车车间从事粘布工作,其劳动待遇按劳取酬。10月26日晚上下班后,小林骑摩托车在回宿舍途中摔倒了,造成右手受伤。在送到医院后经医生拍照诊断为骨折。医生为他打了石膏后并交代应休息个把月才能上班。因打着石膏、绑着沙布,小林的右手不能自如活动,生活几乎不能自理。而在他身边没有亲人照顾,生活非常不便。“这时候我特别想家,而回家后也说不准什么时候才能重新外出打工。”小林告诉记者,于是,他向组长交了辞职书,打算回老家养伤。 组长表示其作不了主,并让小林把辞职书拿给课长签字。小林说:“我给课长说我受伤了,在这儿既无法工作,也没有人照顾,情况特殊,希望辞职能得到批准,而且我已经订好了10月31日的车票准备回老家。”然而,课长称“你车票订好了我也不敢签字,因为工厂根本就不批准!”随后,小林了解到,该厂不少工人提出辞职往往都得不到批准,只得放弃工资离开工厂。 据小林介绍说,自在该厂上班以来至摔伤后近两个月的时间,他一分工资都没领到。而粗略一算,近两个月来,他的工资约为5000元。“我现在烦着呢!一个人在这儿右手受伤,有的时候还疼,连吃饭的筷子都拿不起。可是辞职不批,我要是回家了,那些工资又会一分也拿不到……” 就此,该厂的课长表示说:“工厂不让工人随便提出辞职,如果我签字表示同意将会遭到工厂责备。” 而该厂一名负责人说,眼下工厂的生产任务较紧,工人提出辞职一般不会得到批准。小林右手受伤工厂批准他请了病假,等到康复后即可来厂继续上班。对于工厂的说法,小林表示不满意,他说其将向劳动部门投诉,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晚报记者 小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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