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交了订金,商家承诺一周内送货上门。结果近一个月过去了,商家未能如期交货,还拒绝退还消费者订金。近日,市民王先生其遭遇的这么一件窝心事。 王先生家的新房已修完工,为此他买了许多家用电器。9月28上午,王先生和妻子在胜利路一电器店看中一款价值近万元的液晶电视。该店营业员说目前店里没有现货,而墙上挂的这款电视为样本,如果王先生交纳订金后,该店可向生产厂家预订,一周内便可送货上门。于是,王先生按照该店要求交了300元订金。当时,对方还为他出具了票据,并让王先生留下联系电话。 转眼一周过去了,该店还没有送货上门。当王先生来到该店时,营业员说厂家还没有把货寄来,一到货他们就打电话通知王先生。然而又过了近一星期,王先生一直没有接到该店的电话。他再次来到该店询问,对方说生产厂家现做,送货时间推迟不是他们的责任。“他们还说让我选择另外一款电视机,否则不敢保证什么时候到货”王先生说,听营业员这么说,他心里很不高兴。 于是,王先生要求该店退还订金,自己去其他电器店买该款电视机。王先生告诉记者,一听他要讨回订金,一营业员情急之下说漏了嘴——这款电视已到货了,只是出厂价就涨了,王先生要现货的话,得承担200多元的涨价费。“他们怎么不守信用呢?原来拖拖拉拉不送货就是为了涨价。不管出厂价是否真的涨了,我当时交了订金就已经是一种合同约定,就得按照原来的价格卖给我,我为什么要承担涨价费呢?”谈到这,王先生很气愤,他说该店未能履约,坚持要求退还订金,但对方不愿意。 该店一营业员告诉记者,王先生所订购的这款电视,的确出厂价已涨,现在店中所挂的这款电视样本价格也作了调整。“在涨价前王先生向我们订货,所以我们如果按原价出售,根本没有什么利润可言,因此我们建议王先生选择另外款式的电视机。”该店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过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他们将按照原价送货上门。 截止发稿前,记者获悉,王先生已收到商家送来的货。 晚报记者 小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