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递”坏物品 消费者维权获赔
【发布日期:2012-10-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方永清】
家住仙游鲤南的黄先生近段时间接连遭遇倒霉事,先是花千元的验币机使用一个月就坏了,后来维修好后托运回来时,又发现快递公司在途中被弄坏了,却不知道找何人赔偿,近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一起这样的消费投诉纠纷,记者接到投诉后进行采访,并在工商部门调解下,黄先生获得赔偿。 据介绍,一个多月前,家住仙游的黄先生在鲤南某经营部花费1800多元购买了一部验币机,黄先生使用一个后发现验币机时好时坏,有时假币也识别不了,有时干脆“罢工”不能用,对此,黄先生找到经营部要求退换,但经营部只能送厂家负责免费维修。于是黄先生就找一家快递公司办理速递,三个月后厂家帮黄先生修好验币机后通知黄先生,黄先生又通过该速递公司将验币机送回来,想不到当黄先生收到验币机时,发现验币机被压坏了,黄先生于是向速递公司要求赔偿,但快递公司只愿赔偿200元。 黄先生说,自己花1800元购买的验币机才用一个月,如今验币机被弄坏是由于快递公司不负责任的运输,造成物品损坏,理应按原物照价赔偿,起码也要赔偿480元以上。而速递公司表示,顾客在办理快递物品时,在签约合同时快递公司就表明,要对邮寄物品进行保价,而保价的物品邮寄费相对贵一点,但黄先生并没有对托运物品进行保价,只按普通邮寄物品进行处理,而快递公司对没有保价的物品,只能按囝寄费的三倍进行赔偿,而黄先生邮寄费不到一百元,所以快递公司只愿意按200元进行赔偿。 由于双方赔偿的价格差距较大,黄先生一直不满快速公司的赔偿方案,于是走上投诉维权之路。记者将情况向仙游鲤南工商所反映,仙游鲤南工商所接诉后,按排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向申诉、被诉方了解情况,发现投诉情况基本属实,但黄先生邮寄物品时未保价,按照速递公司规定最高赔偿不超过300元,而黄先生要求赔偿480元超过该公司最高赔偿之规定,经工商所调解人员纳心劝解下,由被诉方一次性赔偿黄先生人民币300元并赔礼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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