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多收现金竟用消费券抵账
【发布日期:2012-11-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我们公司10个同事一起去吃火锅,在结帐时商家收了11个人的钱,我们要求退还多收的现金,结果被拒绝。”10月30日晚上7时许,市民陈小姐来电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商家不退现金的理由是他们用电脑打单结帐,多收的钱无法退还,只能用消费券抵帐。对此“霸王”说法,陈小姐表示不能接受。
顾客多付了消费款
陈小姐是市区一家公司的员工,当日下午6时许,她和同事们相约在文献路一家自助火锅店聚餐。原本共有11人准备聚餐,一名同事因临时家中有事没有参加。于是,当晚陈小姐他们一行10个人来到该餐厅。而按照商家规定,自助火锅消费每人为40多元,顾客在入座后就餐前就得进行买单。“因为我们人多,负责买单的一名同事没有注意到有一名同事没来,在买单时她交上锅底、纸巾等费用共计482元,即11个人的消费款。”陈小姐说,一会儿后她才知道同事付了11个人的消费款,便立即提醒对方其实当晚只有10个人前来消费。 于是在就餐前,陈小姐赶紧和同事来到该火锅店收银台反映问题,并让商家到他们入座的餐桌前核实消费实际人数。随即,商家也确认其多收了一人的消费款。而当陈小姐他们要求对方退还多收的现金时,则遭到拒绝。
商家以消费券抵帐
据陈小姐介绍,商家称他们收银系用电脑打单,多收的营业款无法退还现金,只能给顾客一张消费券,让他们下回前来消费。“是公司出钱让我们来聚餐的,这一张消费券给我们也没多大作用,还是按照实际人数消费与我们结算,到时我们也向公司实报实销。”陈小姐说,可任凭他们一再坚持,商家就是不肯退还现金。 “多收了顾客的钱退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怎么就不能退现金呢?如果我们要是少算了一个人的钱,商家难道还说不能补的?”对商家的“霸王”说法,陈小姐提出异议。她说本来他们一行高高兴兴来到该火锅店聚餐,结果为此闹得很不开心。“40多元钱是不多,但商家如此霸道做法让人不服,我们来消费,算错了哪有不能改的事?”
商家退还多收的钱
针对陈小姐反映的问题,该火锅店的餐厅负责人说,在买单前,陈小姐他们一行自称共有11人来消费,而且在买单时他们也“确定”了消费人数,因此收银员共收他们482元钱。可后来他们反映说只有10人来消费,并要求退还现金,“这个错是由他们引起的,而且我们是电脑结帐,而我又不知道电脑密码,所以也无法为他们退现金,只能给他们一张消费券抵帐,如果要退还现金,那么我还得自已买单。” 当记者问对方“多收也不能退还现金是否为店里的规定”时,该负责人不作回答,只是称他将向该店经理反映此事,然后决定如何处理此事。 当晚8:30分左右,记者接到陈小姐来电反馈称,商家已将多收的现金退还给他们了。 晚报记者 周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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