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批准我辞职了,而且他们答复把近两个月的工资发给我。”昨日下午,外来工小林来电高兴地向记者反馈上述问题。 近日,本报的《受伤辞职不批 工人离厂工资将分文未得?》一文,报道了来自贵州的小林于今年9月4日来到西天尾一家鞋厂上班,在冷粘针车车间从事粘布工作。10月26日晚上下班后,小林骑摩托车在回宿舍途中摔倒了,造成右手骨折,因打着石膏、绑着沙布,小林的右手不能自如活动,其生活几乎不能自理,而在他身边没有亲人照顾,生活非常不便。于是小林向工厂提出辞职并准备回老家休养,然而得不到批准。而在辞职不批如果小林离开工厂,那么他的近两个月工资约5000元将“泡了汤”。 据小林介绍说,文章见报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过荔城区劳动部门协调,10月31日,该厂批准他辞职,同时表示将把小林上班近两个月以来的工资发放给他。 晚报记者 周晓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