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龄童摔伤留疤痕 索赔存异议
【发布日期:2012-11-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4龄童在幼儿园就读期间摔伤了额头,被送往医院缝合了6针,其额头留下了难以消失的疤痕。而就赔偿一事,幼儿园和家长意见不能达成一致。 家长反映: 孩子伤口缝了6针 近日,市民陈先生来电向本报反映上述问题。陈先生的儿子小陈今年4岁,9月份的时候,陈先生夫妇把小陈送到市区一所幼儿园就读。该幼儿园位于学园路原五中后门附近,是一所私立幼儿园。而小陈在幼儿园内一学期的费用是2600元。10月9日下午4时许,陈先生的妻子接到幼儿园通知,称小陈在幼儿园内自己摔倒在地,造成额头受伤。当陈先生夫妇心急如焚赶到幼儿园时,只见园方的车子已停在大门口,老师正带着受伤的小陈坐在车上, 此时,小陈额头的伤口在流血,其痛得哭个不停,上衣前襟沾了不少鲜血。“随后,我们一起把孩子送往就近的一家医院治疗,因为伤口需要缝合,可这家医院没有美容线,因此在作了简单的伤口处理后,我们把孩子送到另外一家医院,孩子的伤口缝了6针,”陈先生告诉记者,在医院期间,幼儿园承担了CT拍片的费用200多元。而孩子伤口缝合处理、打消炎针等上千元费用由我支付。” 记者目睹:孩子额头上有疤痕 据了解,事情发生后,陈先生和家人认为,小陈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入托于幼儿园,园方应尽到管理、保护义务,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陈先生要求幼儿园除了承担医疗费用外,同时还应承担其儿子作疤痕修复手术的费用,并适当赔偿孩子的营养费和家长照顾孩子的误工费等一次性赔偿近万元。 “事情已经过了一个月多了,孩子的伤口是康复了,但留下了一道疤痕难以消失,医生说如果不作修复手术,这疤痕就会存在。”陈先生对记者说,如今孩子休学在家,而就赔偿一事,他曾和幼儿园进行沟通,但因双方意见不一致而协调无果,“幼儿园说如果我家孩子继续在那儿就读,下学期的学费给予全免;如果不想在那儿继续就读,那么他们将把我们这学期所交的费用大部分退还。可对此说法我不能接受,因为孩子摔伤后,我支付了医疗费先不说,主要是额头留下了疤痕,这对他今后的生活及就业或多或少会造成影响。” 接诉后,记者来到陈先生家。只见小陈的额头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在伤口康复后,我们也送孩子去幼儿园想让他继续在那儿上学,可他闹着不肯,现在只好在家由我们带着,”谈起小陈摔倒的事,他的奶奶心痛不已:“那天他流了很多血,一件衣服我搓了很久才把血迹洗干净。现在他额头破相了,影响了容貌……” 园方说法:索赔过高无法接受 为此,记者来到这家幼儿园。 针对陈先生反映的问题,该园的负责人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孩子在幼儿园摔伤额头后,园方已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家长并将孩子送医院治疗,还应家长要求转院治疗。如果家长提出赔偿过高,园方不能接受。 同时,该负责人还说,本来幼儿入园就读一个月后要求退园的,其家长所交上的费用一律不退,“要是小孩继续在这儿就读,这学期除了扣掉一个月的伙费、学费外,我们把剩下的费用全部退还给家长,即退还1800元。而且下学期的2500元就读费用我们也给予全免。我处理的权限就只能这样了,如果家长不同意的话且提出另外的要求,那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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