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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2-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晓露】
    市民来电:我是个糖尿病患者,已参加新农合,请问特殊门诊病种从20种扩大到25种,请问这25种是哪些?相关的补偿比例及即时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市卫生局:(1)补偿标准。门诊特殊病种全部实行0起付线,分四类进行补偿。一类:1.重症尿毒症透析:补偿比例80%,补偿封顶线50000;二类:2.精神分裂症:补偿比例80%,补偿封顶线6000;三类:3.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4.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5.慢性心功能不全6.再生障碍性贫血7.系统性红斑狼疮8.血友病9.苯丙酮尿症10.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补偿比例70%,补偿封顶线4000;四类:11.糖尿病(降血糖药品)12.高血压(Ⅱ期以上,降血压药品)13.癫痫病14.儿童听力障碍(干预)15.强直性脊柱炎16.肝硬化(失代偿期)17.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18.结核病辅助治疗19.支气管哮喘20.甲状腺功能亢进21.脑卒中及后遗症22.重症肌无力23.慢性肾炎24.心脏换瓣膜术后25.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补偿比例70%,补偿封顶线6000。
    (2)报销补偿流程:今年我市门诊特殊病种实现了即时结报,今后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可直接在现场办理即时报销补偿。
    1、申请材料。①身份证;②参合证或社保卡;③疾病诊断证明书④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⑤门诊特殊病种补偿申请表;⑥代办人须提供申请人、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明确诊断。高血压(Ⅱ期以上)、糖尿病可由乡镇卫生院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医务人员诊断。其余23种门诊特殊病种必须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及以上医师诊断。
    3、及时报备。门诊特殊病种已明确诊断的参合患者应持以上所述有关材料及时向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审批手续,,确认就诊医疗机构,只有经审批登记确认过的患者才能实现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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