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动员,楼上邻居终于答应把搭建在阳台上的卫生间拆除。”昨日,家住筱塘北街一小区的业主老谢来电高兴地向本报新闻热线反馈这么一个问题。 近日,本报的《阳台搭卫生间 邻居提出异议》一文,报道了老谢楼上邻居的房子原来长期空置着。11月中旬的时候,邻居雇用工人开始装修房子,据说是准备租给一公司当办公室。在装修期间,老谢发现邻居让工人在阳台上砌建一间卫生间。因担心今后卫生间漏水滴到他家阳台上,将对他家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于是,老谢向楼上邻居提出异议,但对方不听劝,还是让工人继续在阳台上施工。而物业也出面劝阻,但对方仍置若罔闻。 据老谢介绍说,文章见报后,物业再次上门劝阻,并告诉邻居厨房、卫生间设置有一定的规范性,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同时,物业再次要求楼上邻居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该卫生间。“为了避免邻里矛盾加剧,我还主动提出邻居拆除卫生间的数百元费用由我承担,再加上物业的动员,邻居答应自行拆除卫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