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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路边出现违章建房
国土资源部门紧急叫停
【发布日期:2013-01-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李金春】

 

    “在离306省道不到10米的路边进行违章建筑,不但影响交通安全,也侵犯居民的采光权,这村民太不厚道了……”,昨日家住仙游龙华镇的红星村村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一村民利用节假日进行从事违章建筑行为。记者接到投诉后前往调查,发现村民举报情况属实,目前仙游龙华镇国土资源所执法人员已紧急叫停违章建筑的行为,并对此事展开调查。
    根据村民举报,记者在306省道龙华镇红星村一超市对面看到,在省道路边堆着水泥、砂子、泥沙等建筑材料,一台搅拌机正“轰隆隆”施工,几个村民正对建筑物浇灌地基水泥。记者注意到,该建筑物就在省道路边不到10米范围内,而离路边一排房子距离不到5米。据村民吴元聪介绍,施建房子系当地一村干部所为,该村干部没有经过审批手续,就私下占用田地在省道路边非法建筑,村干部带头进行“两违”建设,这在当地产生极坏影响,因为该村干部在省道边违章建筑,不但影响省道交通安全,也因与其他的楼房前后相距不到5米远,严重侵犯村民居民楼的采光权,受到周围居民的强烈反对。
    另一村民告诉记者,仙游县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两违”行为的打击,取得良好效果,许多良田被保护下来。但时下一些居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他们对土地使用存在着“谁耕种,谁所有”的错误认识,认为自己承包的田、土、山是自己所有,而不是国有和集体所有,建房是自己的权利,谁也管不了;还有的甚至私下将自己的承包田、土有偿转让给他人建房,却完全没有认识到未经审批建造附房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在上述违章建筑中,违章建筑建在省道边,这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任意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房,违法、违章建筑不但会影响到周边群众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且大多数“两违”建设基本不做规划设计,严重影响观瞻,造成道路不畅,房屋周边环境也存在严重的“脏、乱、差”现象,又是造成发生交通事故的一个潜在因素。房屋修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而且房子建在路边,过往车辆行车震动,也会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周期,给其自身也会带来不安全因素,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制止这种在路边的违章建筑行为。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开发力度的加大,土地不断升值,诱发了某些居(村)民违规建房。他们都知道“按正常程序审批达不到目的,干脆采取‘硬’措施,先建起来再说”,有的甚至是在严令禁止建房的地段建房。还有一些人在一些土地将被征用或建筑物将要拆除的地方,在多占地、多建房、多装修、多获赔、多得利的利欲驱使下,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在没有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也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赶在开发前,抢时间建房子,甚至用砖简单垒棚子,进行“两违”活动,以此获得巨额的拆迁补偿。所以受利益驱动是诱发“两违”产生重要原因。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省道路边从事建筑的业主名叫吴金添,为龙华红星村监委主任。记者询问业主吴金添,问其在省道边的建筑是否办理相关证件,吴金添坦承告诉记者,他在省道路边的浇灌地基,不是用于建房子,而是前不久因自家的沼气池损坏发生塌方,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加固地基,将塌陷的地方进行水泥硬化,所以他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就施工,这确实不对,但他绝对没有想将塌陷的地方占用来盖房子,将来也不会用于建房子。
    对于吴金添的建筑行为,记者走访了仙游龙华镇国土资源所。值班的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黄玉森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规定,公路边1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在控制区内建房。吴金添身为村干部,却从事违章建筑行为明显不对,镇国土资源已对吴金添的建章行为下发停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一切非法建筑行为,等待执法部门调查后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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