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开始,秀屿区一小区物业规定,业主所拥有的小车及摩托车不准在地下车库停放,只有花钱购买地下停车位后,其车才能被允许进入小区。 业主:很难接受非买勿进的做法 “因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我们只好把车停放在小区外的道路上。”近日,家住秀屿区一小区的许先生来电向本报反映,反映其遇到的“堵心”事。许先生称,该小区交付使用一年多了。在入住后,他们平常把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去年12月份底,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知业主,业主需购买车库或者停车位,否则不允许在地下车库内停放车辆。 “买房子的贷款还欠着呢,一个地下车库要八、九万元钱,目前我们哪里能承担得起?”许先生说,这种非买勿进的做法让业主们很难接受。接到报料后,记者对此进行采访。 现状:地下大部分车位都空着 还没走进小区,只见小区外的道路上,几乎停满了车辆。不少车辆还在“见缝插针”的找地方停车。而记者来到了非买勿停的小区地下车库,只见地下车库与地上的拥堵形成鲜明对比:地下停车位数量很大,但只稀稀拉拉地停了两、三辆车,大部分车位都空着。随后,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几位业主。“一个摩托车车位宽度只有60公分,长度约有一米,如果我们买下的话要近6000元。”一业主表示说,卖车位比租车位能更快地回笼资金,所以开发商更愿意卖车位而不是租车位,“我们对此提出异议,但不管用。” 业主沈女士已经在该小区住了半年,为方便出行,本来想买辆车,没想到车位的问题又把她难住了。“我本来是想先在地下租个车位,可现在租不成了,停车也成了问题。”“我的电动车才花了3000多元买的,可一个停车位近6000元,比一辆电动车的价格都高。”业主老吴向记者介绍,如果不买车位的话,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很不安全。 有关人士:行使所有权受一定限制 该小区物业一工作人说,业主自接到地下车位只卖不租的通知后,很少有人会把车停在地下车库,大量的车子就停放在小区门前的道路上。可小区的地下车库归开发商所有,相关事情需要询问开发商。而开发商表示,该小区的地下停车位确实只卖不租,因为其取得了地下车位的所有权,有权决定车位只卖不租。 对此,市住建局一工作人员认为,关于地下车位的归属,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是勿庸置疑的。同时,针对该小区一事,他表示如果开发商确实取得了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车位,包括出租、出售或赠与。但其行使所有权受一定的限制,如首先是要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同时,该工作人员还提醒说:“由于部分业主在购房时对地下车库及小区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权问题时常忽略,常常造成维权时的被动。业主在买房时,需要明确地下及地面车库的归属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