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养猪场乱排污 污染周围环境
【发布日期:2013-03-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日前,埭头镇湖东村的一村民来电向本报反映:我们村一家养猪场乱排污,污染周围环境,影响了村民的生活,希望相关部门整治一下。
    接诉后,记者在实地看到了这个养猪场,一座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的的简易猪舍为新建的,而离养猪场还有一段距离,还是隐隐闻到了一股臭味。“太臭了,我们经过的时候都要捂着鼻子。”一名在附近干农活的村民说,一下雨,乱排放出来的猪粪臭味更大。另据村民介绍,该该猪舍为去年新建,存栏母猪3头,养猪场建有化粪池,但无沼气池环保污染处理措施,“猪场还想继续经营,就必须完善排污设施,否则我们的生活环境将受到严重污染。可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过,问题还得不到解决。”
    就此问题,记者从秀屿区农业局了解到,接到群众反映后,该局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经该局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埭头镇湖东村为规划可养区范围,群众投诉的生猪养殖场位于湖东村17队,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为此,该局干部深入养殖户家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在猪舍旁边建造沼气池,把养殖污染降到最低限度,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同时采取干拣粪便的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通过政策宣传,该养殖户已经口头答应,计划在猪场旁边空地上建设沼气池,用以处理猪粪,并将沼液用以灌溉周围的农田,尽最大努力把养殖污染降到最低。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凡养殖场未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零排放,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负责责令限期搬迁、关闭。该局已经发函至埭头镇政府,请埭头镇政府派人到实地认真排查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该局将积极配合埭头镇政府指导养殖户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并将继续跟踪,促其整改到位。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