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介绍两个临时工到鞋厂上班,原来口头约定当月底就结清工资,结果工厂没有结清,这两个工人就向我催讨工资……”昨日,来自江西的吴先生向本报反映这一烦心事。 据吴先生介绍,一些鞋厂因为要完成生产任务,往往需要招聘一些临时工。而他看准这个市场需求,常常为鞋厂介绍临时工,从中赚取介绍费用。“我手中有这些人力资源,可按照惯例,如果临时工到时拿不到工资,我们介绍人得负责。”今年3月初,他为位于城港北大道的一家鞋厂介绍了两个临时工,当时吴先生与这两个临时工一起与该厂的主管协商,临时工的一天工资是130元,他们上班到本月底就不继续干了,工资得当月结清;而如果这两个临时工的技术有问题,厂方可以随时解雇。“当时我们还说,你们工厂要是可以接受这个条件就雇用,不接受也就算了。经请示工厂后,主管表示同意我们提出的条件,而我的介绍费是由这两个临时工支付的。” 3月27日,由于其中一临时工陈先生家中有急事,在征求该厂主管意见后,他找来一朋友顶替其上班。另一临时工王先生一直上班到3月31日。“4月1日,王先生和陈先生要求工厂结清工资,可遭到拒绝,我们了解一下,工厂的那个主管已辞职不在那儿上班了。”吴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其是这两个临时工的介绍人,他们在拿不到工资的情况下,便向吴先生催讨工资。无奈之下吴先生向厂方反映情况,可对方表示不认识他,并让他去找该厂原来的主管。“后来,我只得找来原来的那个主管,人家证明说我是介绍人,而且当初两个临时工提出的条件是干到月底工资就结清。可找来原主管后,工厂还是不肯结清工资。”另据吴先生介绍,因为工资的事,他和厂方发生争执,警方赶到现场协调,工厂表示4月2日上午将与吴先生协商相关问题。 “今天上午(4月2日)我来到那儿,可工厂不让我进去,这让我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吴先生对记者说,目前,陈先生与王先生已在别的工厂上班,他们把在该厂上班期间的考勤记录等相关凭证交给吴先生,委托他向厂方催讨工资,“他们两个人的工资大约有6000多元,要是讨不回工资,以后别人也不信任我了……” 就吴先生反映的问题,该厂负责人说:“我不认识这个介绍人,这两个临时工的工资是有6000多元,对此我们没有异议,但工资要拖一个月发,也就是到了4月30日,我们将工资一分不少发给他们,这个已经给他们工人讲清楚了。” 对厂方的说法,陈先生提出异议:“我们哪会同意工厂拖后发工资,本来说好是当月底结清的。”同时,陈先生表示,按照行业惯例,如果他们催讨工资无果,那么介绍人吴先生得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