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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读者来电:我购买了一套新商品房,当时房产销售人员向我推荐购买地下车位,我觉得价格还比较公道,想要购买。但我看到开发商准备的合同文本,称车位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只有使用权。我准备购买,请问买了这种只有使用权的地下车位,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我国《物权法》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就是说规划范围内的车库或车位首先由购买人跟开发商签订合同,以合同的方式取得,而不是小区业主共有。当然物权法还规定,车库车位应当首先出售给小区业主。因此,你作为小区业主,如果购买的是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地下车位,你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购买合同应当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如果要购买的车位是占用道路车位,由于道路属于公共配套设施,显然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没有权利出售。
市民来电: 我上次向12315投诉与一家电器城因所售电冰箱质量有问题,经过工商人员调解已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对方一直不履行,我该如何处理? 工商部门 :你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由工商部门引导你们双方向当地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书进行效力确认,这样对经营者就有了约束力,如果对方不执行协议的话,你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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