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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长辞职 工资被扣2万元
【发布日期:2013-06-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我已经辞职不干了,可老板不把2万元的工资付给我……”近日,外来工陈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的烦心事。
    据陈先生介绍,他是外地人,其有一手好厨艺,今年三月份的时候,原在涵江一酒店当厨师长的他,被城东一酒店“挖过来”上班,其仍当厨师长。当时,他和该酒店老板谈妥其月工资为2万元。因为不适应工作环境,5月中旬时,他提前向该酒店老板提出辞职,并表示自己将于半个月后离开酒店,希望老板提前准备,找好顶替的厨师长。而对于他的请辞,对方表示同意。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陈先生就不到该酒店上班了。“在离开酒店前,我要求老板与我结清工资,因为我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有领取。”陈先生对记者说,自己提前提出辞职,而且老板表示同意,没想到在结清工资问题上,老板却敷衍塞责,虽经几次催讨,对方都不肯把工资支付给他。
    “我5月中旬就要他们做好另请厨师长的准备的,在我离开酒店前,老板说找不到人手,叫我要么再干几天,要么找个人来顶替,我没有答应,因为我急着回老家探亲,一时也没办法帮他们找人顶替。”在采访中,陈先生还告诉记者,和他同样遭遇的还有几名原同在该酒店上班的同事。另据陈先生介绍,该酒店老板扣除他工资的理由为,因其辞职给酒店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要扣除辞职前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对此理由,陈先生感到十分不满:“我到那儿工作的时候,老板没有和我约定辞职得找个人顶替,如果有约定那当然得按照约定办事。”
    该酒店老板表示,不是不结算陈先生的工资,而是他突然提出辞职,酒店一时找不到新的厨师长,影响酒店生意。“当时以为会找到新的厨师长,因此就同意他辞职,可实际上不好找到厨师长。”该酒店老板告诉记者,陈先生辞职了,就没有厨师长管理厨师,“他说走就走,那我们这里还怎样正常运营?”
    就此,市人社局一工作人员分析说,陈先生提前15日提出辞职,且该酒店老板已经同意,那么对方没有法律依据扣他的工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截止发稿前,陈先生来电向记者反馈说,经过协商,该酒店老板已支付他一万元工资,其余的也将尽快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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