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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代办“两证”收代办费
物价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住房转让手续费应由转让方承担
【发布日期:2013-05-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购买了商品房,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以下简称“两证”)本是开发商的分内事。日前,家住城东一小区的业主陈女士来电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在办理“两证”前,开发商竟要求每户业主按照各自的购房面积交代办费,每平方米3元。而业主不知这笔费用到底该不该交?
    据陈女士介绍,她购买的新房位于城东延寿路附近一小区。不久前,开发商通知陈女士,其必须交上每平方米三元的“两证”代办费,否则不能领取“两证”。“办理房产证需要搜集大量的资料,手续烦琐,目前我市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几乎都由开发商办理。”陈女士说,该小区的房子交付使用已经两、三年了,业主们一直盼着早日拿到“两证”,“我们觉得开发商这样收费不妥,但为了拿到证,只好交了钱,开发商还给了我们发票。”
    在采访中,陈女士的邻居叶女士也向记者反映,她说自己被开发商收了300多元的“两证”代办费,不过开发商给业主提供的交费发票,其付款方的名字是开发商,这让不少业主纳闷了,“为什么我们交钱,发票上写的是开发商的名字,而且按照常规,房产证等都是开发商代办的,从来没听说过还要交代办费。可是不交不行,开发商就不给我们证。”
    开发商表示,他们为业主统一办理“两证”,其产生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他们只不过是代收而已。
    那么,开发商收取“两证”代办费是否合理?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荔城区物价局派人到开发商办公处进行调查,经查,该小区其一期二期共800套左右,约9万平方米已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业主反映的“两证”代办手续费其实就是房地产交易手续费,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住房转让手续费应由转让方承担。通过政策宣传,开发商答应将房地产交易手续费退还给业主,已被收费的业主可以凭发票向开发商申请退还相关款项。
    就此,一黄姓律师表示,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开发商已赚取了利润,办理房产证是推动交易顺利完成的一个环节,需要购销双方协力完成,如果出现开发商代办的情况,开发商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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