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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赢了官司 房产证却被“扣留”》后续:业主拿到房产证
【发布日期:2013-09-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9月1日,家住荔城北大道一小区的业主黄女士给记者发来一则短信:“你好,这次多亏你帮忙,现在我们上诉 (的)五十多家业主已拿到房产证……”
    8月6日,本报的《业主赢了官司 房产证却被“扣留”》一文,报道了因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荔城北大道一小区5号及6号楼的50多家业主把开发商告上法庭。2012年12月15日,经法院判决,开发商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起诉的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并交付给业主,且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相 应的违约金。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开发商不服上诉。今年5月份,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今年3月份业主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小区的5号及6号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理完毕。同时,该局表示业主在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到开发商办公处领取。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当业主去拿房产证的时候,开发商提出条件,要他们放弃索要违约金然后才给房产证,因业主不能接受该条件,故房产证一直被扣着。
    据黄女士介绍,因房产证被扣,造成已入住的业主其孩子无法就近入学。而在文章见报后,他们再次向开发商交涉,强烈要求领取房产证,“8月下旬的时候,我们去起诉的50多家业主终于拿到被扣了近半年的房产证。只是支付违约金一事,开发商只字不提,不过我们还会坚持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也正在等待法院解决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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