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 工人集体讨薪
昨日工人已拿到工资继续上班
【发布日期:2013-08-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钱碧云】

(图为讨薪现场)
七八十名工人,被包工头拖欠了二至四个月的工资。虽经多次催讨,但一直没有结果。8月16日上午,数十名工人聚集在市区一工地前,要求包工头还他们的血汗钱。 当日上午8时许,记者接到上述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只见几十名工人站在该工地的值班岗亭前,他们称当日集体罢工,因为包工头已经连续几个月没有给他们发放工资,现他们强烈要求对方与其结清工资。来自四川达州的朱金胜说,他在该工地当泥水工,一天的工资是220元。他被拖欠四个月的工资,总共是2万多元。而其女儿今年考上大学,眼看开学在即也急着要学费及生活费。他粗略算了一下,没有1.5万元钱应付不来,家里就等着他汇工钱给女儿上学。 “我们这一批工人总共有七八十人,都是包工头雇来的。没有发工资,我们的生活都陷入困境。大家也是迫于无奈才进行罢工讨薪。” 据一外来工透露,该工地把装修工程承包给外地一装修公司,该公司则把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一包工头。这个工地包括泥水工、水电工、小工等大概有80人,有的被欠两个月的工资;有的被欠四个月。“我们多次向包工头催讨工资,但他说装修公司没有把工程款给他,他也没有钱给我们发工资。”来自己重庆的陈祥对记者说,两个月前,他来到该工地当泥水师傅,一天的工资是220元,包工头欠他的工资多达1万多。在采访中,记者看到陈祥的右手掌带有伤口,“这是被水泥腐蚀成这样子的,天气这么热,我们每天都要加班加点,非常辛苦。现拿不到工钱我们就想找工地交涉。”而来自江西的余金菊说,她在工地上当小工,共有7000元的工资被欠着,如今都没钱支付房租。 针对此事,该工地一工作人员称,他们已把工程款支付给该公司,而对方没有及时给包工头打款。“包工头也是受害者,为了解决工人工资,这家公司已经和包工头正在沟通了。目前公司方面表示当日上午就能够将工人工资发出来。” 那么,如果工人拿不到工资,工地方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就此,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的郑明金律师分析说,该工地与装修公司之间实际上是形成民事上的装修承揽合同关系,该工地与劳动者之间并没形成相关的劳动法律关系,而且工地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款,所以其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装修公司和个体承包经营者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所说的前提是装修公司必须是一个独立法人资格和承包资质的单位。否则的话,工地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朱金胜,他开心地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拿到被拖欠的工资,现在又继续在工地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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