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热线帮您问
【发布日期:2013-09-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 新开零售药店需要配备执业药师有什么新规定? 
    市药监局: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推进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及变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根据国家局的要求,结合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数量的实际,出台了《关于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有关问题的通知》作出了如下规定:一是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负责药品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及用药咨询;二是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或主要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药品零售经营资格;三是原有药品零售企业到期换证、变更的,暂按《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品零售企业分类经营管理设置条件的通知》执行;四是加大宣传,引导企业积极做好人员储备工作。

 

    市民来电:除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是否也提供一些有偿服务等?
    市老龄委:是的。居家养老的服务形式除了无偿和低偿服务外,还有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两种。就是有经济能力,需要日托、送餐或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可以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而志愿服务重点是空巢、高龄、病残老人,由志愿者上门提供服务。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