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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0元工资仍被欠3年未果
【发布日期:2013-09-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拖欠工资不还,农民工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召集原告、被告当事人进行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转眼三年半过去了,被告还是不履行调解约定,致使农民工的15700工资没有着落。 
    近日,来自四川的农民工余国强向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反映上述问题。接诉后,法律援助中心的郑明金律师高度重视,并和记者一起前往北高法庭了解相关情况。“我早上6点钟就从仙游的工地出发,骑了两个多小时才到达这里。”在北高法庭门口,记者见到风尘仆仆的余国强。
    据余国强介绍,他有一手石材加工技术。而北高镇呈山村的村民陈金豹在村里开了一家石材加工,2009年8月14日,余国强与陈金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双方协商约定由余国强为陈金豹加工石材。为此,余国强组织四五名工人,他们辛苦劳作,“加工石材这活儿又累又脏,但是从2009年8月27日,陈金豹就开始拖欠工资,到停工的时候共欠了16000元左右的工资。”回忆起当年因为欠薪所造成的困境,余国强感概万千:“中秋节到了,我和几个工友连买盒月饼的钱都没有,平常买些生活用品只能在加工场附近的一小卖部赊帐,最后没钱还我把手机都当在小卖部。”
    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余国强只好举债为工友们付了工资,“当时是我叫他们去上班的,在陈金豹不还工资的情况下,大家连生活费都拿不出来,我只好垫钱付工资。”余国强告诉记者,2009年12月份,他把陈金豹告上法院。2010年1月15日,经法院调解,陈金豹与余国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陈金豹自愿于2010年1月22日、2月3日之前分别支付陈金豹工资款5700元、10000元,共计15700元。
    然而在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陈金豹也不履行调解书约定义务。“我现在在仙游上班,为了讨回这笔血汗钱,我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这几年来,我为此多次奔波,但每次总是失望而归……”在采访中,余国强拿出一张已经变得破旧的《民事调解书》,一脸茫然。
     随后,记者与郑律师来到了北高法庭黄志忠庭长办公室。“被告的确不诚信,当时是他自愿接受调解,调解好了又不履行。为此,我们也多次去他家,但没见到他本人,其实拘留手续都已经办好了。他女儿还曾打电话给我说要还一小部分钱,但后来又没有兑现,”黄志忠对记者说:“强制执行不由我们这边办,是由荔城区法院办的。”
    在余国强的指引下,记者和郑律师来到北高镇呈山村榜头。陈金豹家的楼房是新建不久的,不锈钢大门紧闭着,原本的石材加工场也已关闭。据其邻居介绍,陈金豹和家人不常住在家中,平常其女儿在涵江上班,他则在本镇内打工。
    当日,记者与郑律师来到荔城区法院。该局执行庭一负责人表示,对余国强反映的情况,其将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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