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身边
【发布日期:2013-10-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市民来电:如何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市总工会:目前,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约30%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社会统筹基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市民来电: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市总工会:就现行规定而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个人账户归个人使用,可以结转和继承。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其支付比例目前全国多数在70%—80%不等。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市民来电:社会组织和个人是否有权对社会保险进行监督? 市总工会:当然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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